宜居委发布《宜居建筑与宜居住区评价指标体系》
| 发布:2020-04-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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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生态景观型宜居城市典范杭州千岛湖
2020年3月31日,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宜居城市与城乡治理专业委员会正式发布《宜居建筑与宜居住区评价指标体系》。
《宜居建筑与宜居住区评价指标体系》编委会由32位专家学者组成,宜居委荣誉主任、国家住建部原党组成员、纪检组长、总工程师姚兵担任编委会名誉主任,宜居委荣誉主任、国家住建部原党组成员、办公厅主任车书剑担任编委会主任。编委会组成人员包括罗亚蒙、孔德荣、郐艳丽、甄峰、从洪泉、曹小曙、陈国申、崔凤生、崔俊奎、蒋清林、金星、李秉毅、李磊、李玉峰、刘波、刘勇、骆建云、齐建华、宋怀忠、王伟、王东坡、王明浩、王悦懿、吴业苗、熊文钊、杨永春、原珂、张沛、周霞、张治明。
根据宜居委荣誉主任姚兵2019年6月15日在宜居委成立大会上提出的工作要求,宜居委组织30多位专家教授,历经10个月辛勤劳动,三次公开征求意见建议,三易其稿,编订了《宜居建筑与宜居住区评价指标体系》。
宜居,是人类永恒的梦想。1996年联合国第二次人居会议提出,人人有适当的住房,居住社区可持续发展,并提出了“适宜居住的人类住区”概念,明确“宜居性是指空间、社会和环境的特点与质量”。中国政府也于2005年首次提出“宜居城市”概念并积极推动建设,强调“要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改善居住环境,满足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精神和身体健康的需要,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居住和生活质量。要解决好人居环境和交通、上学、就医等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构建和谐社会。”
从微观到宏观,《宜居建筑与宜居住区评价指标体系》包括三部分:《宜居建筑评价指标体系》、《宜居小区评价指标体系》、《宜居城市评价指标体系》。
《宜居建筑评价指标体系》是《宜居建筑与宜居住区评价指标体系》的第一部,由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孔德荣博士后负责起草。
《宜居小区评价指标体系》是《宜居建筑与宜居住区评价指标体系》的第二部,是在2016年版的基础上修订的。
《宜居小区评价指标体系》(2016版)在陕西省榆林市试点实践应用5年来,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改善住区环境、提高住区品质产生了积极作用,受到居民欢迎。本次修订,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孔德荣博士后、英国格拉斯哥大学城市研究中心原珂博士后付出了特别多的辛勤劳动。
《宜居城市评价指标体系》是《宜居建筑与宜居住区评价指标体系》的第三部,是在2007年版的基础上修订的。
《宜居城市科学评价指标体系》(2007版)是国家住建部批准立项验收的科学研究成果,项目编号06-R1-26,主研人员为顾文选、罗亚蒙、任致远、甄峰、王明浩、从洪泉,参加研究人员有郑谦、柳建辉、彭绍宗、张敏、宗跃光、曹小曙、郑俊、罗绍荣、张增玲、俞蕾。王如松、毛其智、史育龙、史善新、邬翊光、刘慧勇、陈志华、杨保军、周一星、林家彬、钱连和、高毅存等专家学者参加了研究成果初审工作,邬翊光、赵知敬、史善新、陈宗兴、郝之颖、夏青、翟宝辉等专家学者参加了验收。2007年发布后,在广东省清远市、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江西省宜春市、浙江省临海市、河北省迁安市、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陕西省榆林市等地试点实践应用13年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改善住区宜居环境、提高城市品质产生了积极作用。本次修订,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孔德荣博士后、陕西省榆林市城市创建工作协调服务中心宜居科科长宋怀忠同志付出了特别多的辛勤劳动。
《宜居建筑与宜居住区评价指标体系》将每年修订完善。在本指标体系试点示范使用过程中,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规划设计单位、建筑施工单位、房地产开发单位、物业服务单位、广大专业技术人员如有修订意见建议,请发电子邮件到yjcswyh@163.com,以供下一次修订时参考。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孔德荣博士后负责本指标体系文本定稿前的最后一次校对。
在《宜居建筑与宜居住区评价指标体系》定稿发布之际,宜居委再次对所有付出辛勤劳动的专家学者、工作人员致以诚挚的谢意!






